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
我们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
认真、负责的态度,基于独立、审慎、客观的立场,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
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,不是单纯以盈利
为目的,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,以锁定汇率为手段,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
动风险为目的,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,具有一定的必要性,公司已就拟开
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,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提高
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,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,增强财务稳健性,
不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。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
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公司《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
交易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审议程序合法有效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,尤其
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。
独立董事:刘慧龙、孙育宁、刘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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